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欣格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024********00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琼9005民初454号 |
案号 |
(2020)琼9005执20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文昌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姚欣格确认自2019年5月2日至2020年1月20日拖欠原告吴启利借款本金600,000元及利息105,200元、原告吴启利支出的律师费50,000元;二、被告姚欣格于2020年2月20日前向原告吴启利偿还借款利息20,000元,2020年3月20日前向原告吴启利偿还借款利息50,000元,2020年4月20日前向原告吴启利偿还剩余利息35,200元、律师费50,000元、诉讼费5666元(还款顺序为:案件受理费、律师费、利息),2020年5月20日前向原告吴启利偿还剩余借款本金600,000元;三、被告姚欣格逾期未按约定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时,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以600,000元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付自2020年1月21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的利息;四、原告吴启利在履行期届满未受清偿债权,有权就被告姚欣格名下位于海口市国贸路59号正昊大厦12c(不动产权证号:琼〔2017〕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03655号)享有优先受偿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文昌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时间 |
2021-0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