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姚欣格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024********004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琼9005民初454号
案号
(2020)琼9005执20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文昌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姚欣格确认自2019年5月2日至2020年1月20日拖欠原告吴启利借款本金600,000元及利息105,200元、原告吴启利支出的律师费50,000元;二、被告姚欣格于2020年2月20日前向原告吴启利偿还借款利息20,000元,2020年3月20日前向原告吴启利偿还借款利息50,000元,2020年4月20日前向原告吴启利偿还剩余利息35,200元、律师费50,000元、诉讼费5666元(还款顺序为:案件受理费、律师费、利息),2020年5月20日前向原告吴启利偿还剩余借款本金600,000元;三、被告姚欣格逾期未按约定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时,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以600,000元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付自2020年1月21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的利息;四、原告吴启利在履行期届满未受清偿债权,有权就被告姚欣格名下位于海口市国贸路59号正昊大厦12c(不动产权证号:琼〔2017〕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03655号)享有优先受偿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文昌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0-05-21
发布时间
2021-0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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