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怀化市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12********WY7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渝0151民初1241号 |
案号 |
(2018)渝0151执25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怀化市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小青、岳大海偿还陈刚借款本金1300万元及利息;刘勇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怀化市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小青、岳大海支付陈刚律师费42万元;刘勇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18-09-20 |
发布时间 |
2018-10-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8)渝0151执2514号 |
立案日期 |
2018-09-20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342000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小青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200MA4L2QWY7H |
登记机关 |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怀东路1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