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783********02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闽07民终1660号 |
案号 |
(2021)闽0783执恢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建瓯市人民法院(2017)闽0783民初1292号民事判决;二、邓学钦、邓坤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偿还黄群英借款本金计2772000元及及自2017年4月21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以实际借款本金2100000元为基数)。三、驳回黄群英的其他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30756元,由黄群英负担1780元,由邓学钦、邓坤负担28976元;诉讼保全费4020元,由邓学钦、邓坤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7706元,由邓学钦、邓坤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时间 |
2021-0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