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魏敏琴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423********65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305民初1824号、(2019)闽03民终3136号
案号
(2020)闽0305执14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魏敏琴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蒋文阳货款173万元,并支付自2018年4月25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魏敏琴应支付给蒋文阳财产保全费478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5-11
发布时间
2021-0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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