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昌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8********40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127民初650号 |
案号 |
(2020)桂0127执20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谢昌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甘书庆借款本金2218037元;二、被告谢昌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甘书庆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①以1763037元为基数,从2019年3月16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②以280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4月7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③以175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4月21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驳回原告甘书庆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28 |
发布时间 |
2021-0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