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昌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8********404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127民初650号
案号
(2020)桂0127执20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横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谢昌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甘书庆借款本金2218037元;二、被告谢昌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甘书庆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①以1763037元为基数,从2019年3月16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②以280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4月7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③以175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4月21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驳回原告甘书庆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横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10-28
发布时间
2021-02-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