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胜初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725********54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2725民初403号 |
案号 |
(2020)黔2725执12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黄胜初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李天学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23,441元;二、驳回李天学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750元(原告已预交)李天学负担200元,被告黄胜初负担550元(与判决款项一并给付李天学)。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时间 |
2021-0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