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吉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983********377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983民初4021号
案号
(2021)鲁0983执7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肥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截至2020年8月21日被告郑吉红共欠原告孔祥柱款项39000元。由被告郑吉红于2020年8月31日前偿还原告2000元,于2020年10月1日前偿还原告3000元,于2021年1月31日前偿还原告5000元,于2021年5月1日前偿还原告5000元,于2021年10月1日前偿还原告5000元,于2022年1月31日前偿还原告9000元,剩余10000元于2022年5月1日前还清;二、若被告郑吉红有任何一期逾期还款,原告孔祥柱有权就剩余全部未还款项向肥城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郑吉红还应支付违约金10000元;三、案件受理费338元,由被告郑吉红负担(被告郑吉红于2020年8月31日前一并支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肥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2-04
发布时间
2021-02-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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