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德宝泓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1********06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辽0181民初148号 |
案号 |
(2017)辽0181执10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沈阳德宝泓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沈阳市安暖保温材料厂承揽加工费用180705元—(186293-5588);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13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7-05-08 |
发布时间 |
2018-10-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福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813132160646 |
登记机关 |
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民市胡台镇振兴七街27-1号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