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凌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24********60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526民初2342号 |
案号 |
(2020)豫1526执19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双柳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原告余士国请求被告凌杰偿还借款300,000元及利息,现被告自愿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0元,被告凌杰自愿于2020年7月5日前偿还30,000元、于2020年10月1日前偿还5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50,000元、于2021年9月1日前还清所有借款。其他诉讼请求,原告自愿放弃;上述款项任意一笔逾期,视为剩余全部未还款项到期,限被告于逾期后3日内偿还原告余士国剩余全部未还款项并追加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从2019年10月15日起计至款清之日止,已偿还借款本金予以扣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潢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时间 |
2021-0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