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凌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3024********607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526民初2342号
案号
(2020)豫1526执19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双柳法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原告余士国请求被告凌杰偿还借款300,000元及利息,现被告自愿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0元,被告凌杰自愿于2020年7月5日前偿还30,000元、于2020年10月1日前偿还5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50,000元、于2021年9月1日前还清所有借款。其他诉讼请求,原告自愿放弃;上述款项任意一笔逾期,视为剩余全部未还款项到期,限被告于逾期后3日内偿还原告余士国剩余全部未还款项并追加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从2019年10月15日起计至款清之日止,已偿还借款本金予以扣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潢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10-13
发布时间
2021-02-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