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新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66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721民初976号 |
案号 |
(2018)豫0721执1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新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原告贾富荣本金4万元及利息(从2015年1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算,至还清之日止)。被告分三次付清,于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1万元;2018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1万元;2018年12月31日前,还清剩余本金2万元及利息。二、如被告河南新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期还款,原告贾富荣可就剩余全部借款,一并申请强制执行。诉讼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被告河南新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01-29 |
发布时间 |
2018-03-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首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704706613466H |
登记机关 |
新乡市凤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乡市凤泉区耿黄大道星湖花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