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2********41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84民初7929号 |
案号 |
(2021)豫0184执3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解除原告河南福之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宋磊于2017年1月13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17001781101);二、被告宋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河南福之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涉案房屋的合同备案登记、预告登记的注销手续;三、被告宋磊应当向原告河南福之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因银行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23 900元、诉讼费4888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四、被告宋磊应当向原告河南福之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约金7780.96元、损失36 123.84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883元,由被告宋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