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傅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282********6215
执行依据文号
北仲案字(2019)G第3717号
案号
(2021)鲁0282执1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海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傅鹏向申请人悠融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偿还欠款本金154207.31元并支付逾期当月利息1606.20元;二、被申请人傅鹏以所欠借款本金154207.31元为基数按每日0.05的标准从2018年5月14起向申请人悠融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至欠款本金清偿之日止;三、仲裁费用1200元由被申请人傅鹏承担,申请人悠融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已垫付,被申请人傅鹏在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支付给申请人悠融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即墨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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