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储宏卫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621********28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北海仲字第21-5589号
案号
(2021)苏0621执38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海国际仲裁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归还借款本金及到期应还利息共计13514.45元2、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罚息,其中第一部分为截至2020年1月10日的罚息692.920元;第二部分以剩余未还借款本金12092.1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自2020年1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3、裁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31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2-22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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