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29********03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329民初6681号 |
案号 |
(2021)鲁1329执1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王晨诉被申请人冯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临沭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3日审结。(2020)鲁1329民初6681号民事调解书,调解被申请人冯锋于2020年12月1日前返还申请人王晨欠款10201.7元及利息(利息以10201.7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56元减半收取28元,由被申请人冯锋负担。现该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届满,但被申请人至今未自觉履行给付义务。为此,特向法院提出申请,对被申请执行人予以强制执行,以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