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冯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106********29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0106民初567号
案号
(2021)川0106执6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冯坤支付冯宣杨2011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的抚养费共计80000元(捌万元整),责令被申请人冯坤支付2019年7月起至2020年12月30日止的抚养费合计54000元(伍万肆千元整),并从2021年1月起每月25日前按月支付至冯宣杨能够独立生活为止。2.责令被申请人冯坤从前2020年10月1日起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4.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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