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乡宁县欣众和投资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3555****
执行依据文号
(2015)乡民初字第01435号
案号
(2017)晋1029执3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乡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岳育红、乡宁县欣众和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归还赵东庄借款本金200000元及自2015年8月25日起至款清之日止利息。被告岳育红、乡宁县欣众和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归还原告吕秀花借款本金100000元及自2015年8月16日起至款清之日止利息。如果被告未按上述约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被告被告岳育红、乡宁县欣众和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乡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17-05-11
发布时间
2017-09-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岳育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029563555739E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乡宁县昌宁镇迎旭东大街鑫源大厦一楼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