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怀化市日中天商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445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1202民初1235号
案号
(2021)湘1202执4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怀化市日中天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汪强借款本金97500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本金97500元为计息基数,从2019年10月24日起按照年利率14.4%计算至借款本金偿清之日止,期间如还本金,相应扣减计息基数。),被告李意强对上述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876元,减半收取1438元,由被告李意强、怀化市日中天商贸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2-02
发布时间
2021-0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意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1200774459106J
登记机关
怀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注册地址
怀化市经开区西部小商品加工工业园A2栋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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