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芮红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182********02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吉0605民初727号
案号
(2021)吉0605执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芮红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张博琳15,400元;二、驳回张博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0元减半收取105元(原告已缴纳105元),由芮红刚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1-02-02
发布时间
2021-0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