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崔建全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781********149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781民初4261号
案号
(2020)鲁0781执37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崔建本、杨树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青州新希望慧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代偿款6492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本金6492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计算]。二、被告崔建本、杨树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青州新希望慧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讼保全保险费300元。三、被告刘玉平、崔建全、崔美慧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刘玉平、崔建全、崔美慧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崔建本、杨树英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23元,减半收取712元,诉讼保全费669元,均由被告崔建本、杨树英、刘玉平,崔建全、崔美慧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2-03
发布时间
2021-0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