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翟元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222********5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122民初9723号
案号
(2021)豫0122执6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翟元杰、开封丰祥垃圾清运有限公司共同偿还原告郑州二融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代偿款51875元,具体分两笔支付,于2021年1月16日前支付17000元,剩余款项34875元,于2021年2月28日前支付完毕(该款项直接转入原告郑州二融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郑州二融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郑州金水花园支行,账号:9550 8802 0170 2700 181);二、被告翟元杰、开封丰祥垃圾清运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原告郑州二融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2500元(随上述款项于2021年2月28日前支付至原告指定账户);三、上述款项被告翟元杰、开封丰祥垃圾清运有限公司未按时偿还任何一笔款项,原告郑州二融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有权就下欠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原、被告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和纠纷;五、案件受理费2406元,减半后收取1203元,由被告翟元杰、开封丰祥垃圾清运有限公司共同负担(随上述第二笔工程款项一并支付至原告指定账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牟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2-05
发布时间
2021-0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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