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范红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222********70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203民初835号 |
案号 |
(2021)豫1222执1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经双方协商确认,截止2020年4月15日,被告范红波下欠原告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观音堂救灾扶贫互助会借款本金150000元,拖欠利息27000元,共计177000元。被告范红波自愿按照以下时间及数额向原告偿还:1、2020年10月1日前偿还原告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观音堂救灾扶贫互助会借款本金80000元及截止2020年4月15日的占用费27000元,共计107000元;2、2021年5月1日前偿还原告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观音堂救灾扶贫互助会剩余借款本金7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时间 |
2021-0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