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桂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321********56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305民初3822号 |
案号 |
(2021)闽0305执4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许桂峰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秀屿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94999.76元并自2020年1月2日起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利息、违约金、手续费至偿清之日止(利息、违约金、手续费折合年利率24%为限)。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时间 |
2021-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