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贺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102********222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辽0102民初12072号
案号
(2021)辽0102执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贺莉于2020年10月1日前给付原告刘博借款本金136.4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20年8月7日起按年利率24%给付至实际履行之日止);1二、被告贺莉于2020年10月1日前给付原告刘博借款利息151.428万元(2015年9月7日至2020年8月6日期间的尚欠利息);三、原、被告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15076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贺莉承担(贺莉于2020年9月1日前给付原告刘博)。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01-04
发布时间
2021-0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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