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华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330********27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330民初777号 |
案号 |
(2021)桂0330执恢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华军、石翠凤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陈长恒借款人民币5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时间 |
2021-0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