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宁俊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122********18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3)青民二初字第894号
案号
(2016)桂0103执6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239216.43元支付给申请人,其中本金166964.82元、利息42065.39元、律师代理费15076元、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4470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10640.22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上述前四项之和228576.21元为本金,按日万分之1.75的双倍从2015年2月24日计算至2015年7月6日为133天,以后的另计算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 2、对处置抵押担保物权属为南宁市荣恒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号牌为桂AB0119的自卸货车所得价款有优先受偿权; 3、 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16-02-18
发布时间
2016-05-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