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申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521********05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581民初6163号
案号
(2021)豫0581执4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林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申超、郭美林、王彩凤于2020年11月30日之前返还原告张晓东、原苗购房款100000元;被告申超、郭美林、王彩凤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返还原告张晓东、原苗购房款50000元;被告申超、郭美林、王彩凤于2021年2月1日之前返还原告张晓东、原苗购房款82337.5元(包含本案诉讼费2337.5元、利息5000元);如未按时支付,则除返还房款外仍需支付原告张晓东、原苗违约金10000元,且原告张晓东、原苗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二、其他双方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4675元,减半收取计2337.5元,由原告张晓东、原苗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林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1-15
发布时间
2021-02-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