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申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21********05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581民初6163号 |
案号 |
(2021)豫0581执4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林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申超、郭美林、王彩凤于2020年11月30日之前返还原告张晓东、原苗购房款100000元;被告申超、郭美林、王彩凤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返还原告张晓东、原苗购房款50000元;被告申超、郭美林、王彩凤于2021年2月1日之前返还原告张晓东、原苗购房款82337.5元(包含本案诉讼费2337.5元、利息5000元);如未按时支付,则除返还房款外仍需支付原告张晓东、原苗违约金10000元,且原告张晓东、原苗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二、其他双方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4675元,减半收取计2337.5元,由原告张晓东、原苗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林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时间 |
2021-0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