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向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324********56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324民初1954号
案号
(2020)鲁1324执21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兰陵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朱向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许燕燕借款本金142500元及利息(以本金142500元为基数,按月利息2%,自2019年3月21日起计数至欠款付清之日。二、被告朱向阳支付原告许燕燕律师代理费10000元。三、被告宋文文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兰陵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9-02
发布时间
2021-0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