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0422********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内0422民初3074号 |
案号 |
(2021)内0422执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巴林左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马超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宫立新人民币60000元,并从2019年6月14日起以6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至此款付清时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98.75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巴林左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