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冯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32********33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0123民初178号
案号
(2020)黔0123执恢1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修文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冯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向原告夏太光支付工程款 1222663.48 元;二、驳回原告夏太光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12280.00 元(系缓交),由原告夏太光负担 5455.00 元,被告冯建负担 6825.00 元,公告费 150.00元,由被告冯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修文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9-01
发布时间
2021-0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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