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孟凡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1226********12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辽0111刑初195号
案号
(2020)辽0111执24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孟凡龙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9日折抵刑期15日,先行羁押31日予以折抵。即自2020年2月11日起至2023年12月26日止。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内向本院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9-09
发布时间
2021-0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