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孟凡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226********12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11刑初195号 |
案号 |
(2020)辽0111执24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孟凡龙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9日折抵刑期15日,先行羁押31日予以折抵。即自2020年2月11日起至2023年12月26日止。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内向本院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9-09 |
发布时间 |
2021-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