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华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626********00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081民初375号 |
案号 |
(2020)桂1081执11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靖西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覃振晖、梁华艳确认尚欠原告韦金领借款本金200,000元,被告覃振晖、梁华艳自愿从2019年起分四期偿还,每期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韦金领借款本金50,000元,全部款项定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清偿。二、如被告覃振晖、梁华艳超过一期不履行偿还义务,原告有权对被告覃振晖、梁华艳所欠的全部款项申请执行。三、本案案件受理费4,300元(原告韦金领已预交2,150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计2,150元,被告覃振晖、梁华艳自愿全部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靖西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04 |
发布时间 |
2021-0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