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耿尚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82********439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725民初2153号
案号
(2020)甘0725执16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耿尚丽、山丹县尚丰节能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原告陈家福借款本金300000元,利息96000元,共计396000元,限于2020年9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并自2020年10月1日起,以实际欠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28%计算利息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7240元,减半收取3620元,由被告耿尚丽、尚丰节能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担,限于本调解协议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山丹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10-20
发布时间
2021-0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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