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耿尚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82********43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725民初2153号 |
案号 |
(2020)甘0725执16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耿尚丽、山丹县尚丰节能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原告陈家福借款本金300000元,利息96000元,共计396000元,限于2020年9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并自2020年10月1日起,以实际欠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28%计算利息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7240元,减半收取3620元,由被告耿尚丽、尚丰节能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担,限于本调解协议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山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时间 |
2021-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