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任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702********02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0522民初1346号
案号
(2021)甘0522执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秦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任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冯中旺材料款30000元。在本判决生效后,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公告费260元,由任超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秦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1-08
发布时间
2021-03-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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