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昊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66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1122民初2116号 |
案号 |
(2018)豫1122执恢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颍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河南昊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雷保才货款118290元及其利息(时间从2015年11月29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666元和保全费1270元,共计3936元由被告河南昊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颍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02-11 |
发布时间 |
2018-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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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付金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22706659528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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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临颍县巨陵镇政府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