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建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22********0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522民初2号 |
案号 |
(2021)甘0522执1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秦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赵亮、赵建平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一次性支付吴建国货款15650元;于2020年10月31日之前一次性支付吴建国货款15665元。二、案件受理费582元,减半收取291元,由吴建国负担91元,赵建平负担2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秦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