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东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221********715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221民初4217号
案号
(2020)豫0221执18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杞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陈东亮偿还原告赵春艳30000元及利息。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11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杞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10-27
发布时间
2021-03-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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