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东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221********71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221民初4217号 |
案号 |
(2020)豫0221执18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陈东亮偿还原告赵春艳30000元及利息。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11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27 |
发布时间 |
2021-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