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韩进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784********3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0784民初3371号
案号
(2019)鲁0784执1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丘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丘市福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张胜兴各项损失268 229.67元的80%计214 583.74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韩进财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413元,减半收取2707元,由原告张胜兴负担448元,被告安丘市福祥物流有限公司、韩进财共同负担225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丘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9-01-21
发布时间
2019-05-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鲁0784执162号
立案日期
2019-01-21
执行法院
安丘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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