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洪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122********06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122民初4757号判决书 |
案号 |
(2020)鲁1122执26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莒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洪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卢春竹借款本金10000元;二、被告陈洪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卢春竹借款利息,以借款本金1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9日期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案件受理费2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莒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27 |
发布时间 |
2021-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