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5********00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0524民初1513号 |
案号 |
(2020)黔0524执5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织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请求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2018)黔0524民初1513号民事判决书、(2019)黔05民终4400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申请人石国英、陈显美、石正新、许建国立即支付申请人借款本金140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7400元、鉴定费17864.08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请求贵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石国英、陈显美、石正新(房产证号:织房权证城关镇字第01004890号,坐落于织金县安居小区8幢第8、9号商铺)、许建国(织房权证城关镇字第0101377号,坐落于织金县新华西路80号)名下房产。申请贵院启动并利用法院财产查控系统对所有被申请人名下财产实时查控并冻结账户。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织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3-16 |
发布时间 |
2021-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