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127********627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1081民初1586号
案号
(2020)桂1081执10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靖西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郑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学平支付赔偿款139,920元;二、驳回原告陈学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10,400元,按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5,2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陈学平负担4,098元,被告郑强负担1,10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靖西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10-13
发布时间
2021-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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