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国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723********00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寿民初字第1635号
案号
(2019)鲁0783执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寿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潍坊滨海平安顺达物流有限公司、王卫东、张国凤、袁新德返还原告李金光借款380000元,于2015年9月1日前付清。若被告不按期返还,则自2015年7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借款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7000元,减半收取3500元,保全费2420元,由原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9-01-02
发布时间
2019-01-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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