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国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723********00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寿民初字第1635号 |
案号 |
(2019)鲁0783执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寿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潍坊滨海平安顺达物流有限公司、王卫东、张国凤、袁新德返还原告李金光借款380000元,于2015年9月1日前付清。若被告不按期返还,则自2015年7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借款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7000元,减半收取3500元,保全费2420元,由原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寿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1-02 |
发布时间 |
2019-01-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