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舞钢市汇商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00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481民初1181号 |
案号 |
(2018)豫0481执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舞钢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舞钢市汇商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欠原告郭爱卿工程款7万元,愿在2017年9月30日前一次付清。二、若被告未按约定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原告将依据原诉请工程款9.81万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26元由被告舞钢市汇商仓储物流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1001元由原告郭爱卿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指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 判 员 闫 红 伟 二〇一七年 五月 十五日 书 记 员 夏 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舞钢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01-09 |
发布时间 |
2018-0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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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时国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81070087738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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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舞钢市朱兰健康路南段路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