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舞钢市汇商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00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481民初851号 |
案号 |
(2019)豫0481执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舞钢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舞钢市汇商仓储物流有限公司自愿于2018年7月10日前向谷建华支付工程款556000元及利息50000元。如未按照上述约定付款,则舞钢市汇商仓储物流有限公司自愿另自2017年10月1日起以未付工程款为基数按年利率6%向谷建华支付利息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二、谷建华主张的剩余部分谷建华自愿放弃;三、舞钢市汇商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与谷建华关于本案再无其它任何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257元,由舞钢市汇商仓储物流有限公司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审 判 员 孟晓辉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书 记 员 张胜利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舞钢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1-02 |
发布时间 |
2019-06-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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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时国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81070087738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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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舞钢市朱兰健康路南段路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