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425********207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0105民再3号
案号
(2018)鲁0105执24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本院(2015)天民三初字第664号民事调解书;二、原审被告济南金太阳物流有限公司支付原审原告山东泉胜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租金1538191.6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三、原审被告济南金太阳物流有限公司支付原审原告山东泉胜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违约金307638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四、被告王磊在未缴出资35万元范围内对上述第二、三项判决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被告王道才在未缴出资15万元范围内对上述第二、三项判决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410元,由原审被告济南金太阳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8-12-18
发布时间
2018-1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鲁0105执2477号
立案日期
2018-12-18
执行法院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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