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燕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682********40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204民初1269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粤1204执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040208601353】。被告佛山市南海区均浩五金厂、汤志均、唐燕红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清偿货款253881.10元给原告肇庆市高要区天隆五金涂料有限公司,并从2020年5月2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利息至清偿时止。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554元,由被告佛山市南海区均浩五金厂、汤志均、唐燕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