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章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0103********48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123民初376号
案号
(2020)黔0123执11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修文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章兵在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偿还原告贵州修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家桥支行借款本金 475,639.22 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和复利(自 2019 年 02 月 21 日起至 2020 年 01月 22 日止的利息,以每月实际到期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8.3334‰的标准分期分段计算,该期间的罚息,以每月实际逾期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24%的标准分期分段计算,该期间的复利,以每月实际应付未付利息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24%的标准分期分段计算,上述利息、罚息、复利以同期未还到期本金为基数计算总计最高不超过年利率 24%;2020 年 01 月 23 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利息、罚息、复利总数,以实际欠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24%的标准计算);二、驳回原告贵州修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家桥支行的其余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修文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9-07
发布时间
2021-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