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荣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26********38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526刑初304号 |
案号 |
(2021)豫0526执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责令被告人王国荣、杜纪超、张荣军于判决生效后共同退赔被害人郭景芳经济损失19499元,退赔被害人牛彩平经济损失248702元;二、判处王国荣罚金人民币10万元、张高强罚金人民币7万元、杜纪超罚金人民币2万元、张荣军罚金人民币1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