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曹志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881********35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1)泗刑初字第85号
案号
(2021)鲁0831执恢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泗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曹志强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刑期一日。即自2011年6月16日起至2013年6月15日止二、被告人曹志强赔偿伏地魔民事诉讼原告人王井年、王丽、王金行损失248440.47元,已支付12000元,余款236440.47元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李肖承担连带责任,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泗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1-11
发布时间
2021-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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