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81********35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1)泗刑初字第85号 |
案号 |
(2021)鲁0831执恢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泗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曹志强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刑期一日。即自2011年6月16日起至2013年6月15日止二、被告人曹志强赔偿伏地魔民事诉讼原告人王井年、王丽、王金行损失248440.47元,已支付12000元,余款236440.47元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李肖承担连带责任,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泗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