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东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26********54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巨商初字第798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鲁1724执3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巨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执行人履行(2015)巨商初字第798号民事判决书确认义务,即由被执行人苏振华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6.34万元及利息;被执行人苏胜利、苏中华、苏东波、苏东方对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385元由被执行人苏振华负担,被执行人苏胜利、苏中华、苏东波、苏东方负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巨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时间 |
2021-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