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彩龙光电物流城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92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闽0622民初998号 |
案号 |
(2018)闽0622执恢1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云霄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陈顺欣与福建彩龙光电物流城开发有限公司2013年12月10日签订的《彩龙光电物流城认购书》(编号:0001290);二、福建彩龙光电物流城开发有限公司同意于2018年3月21日前返还陈顺欣购房款211 563元及利息(利息从2013年12月26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 474元,减半收取计2 237元,由福建彩龙光电物流城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云霄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8-09-30 |
发布时间 |
2018-10-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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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楚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622579280602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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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 |